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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0年09月07日 17:23  点击:[]

附件2

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拓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及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我院开展“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相关事宜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数量

长春师范大学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非文学学士学位类本科二年级(2019级)在校生满足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依据现有师资力量及办学条件本专业2020年计划50-60

二、主要课程

专业基础课: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写作、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等。

专业主干课:唐诗宋词鉴赏、中国现当代文学经典选读、20世纪欧美文学等。

学制、学分与学位

学业年限:二年。

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基本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 65  学分,其中课堂教学环节 59学分,课外单独设置实践教学环节 6  学分,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学位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长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授予 文学 学士学位。

四、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的收费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3055/年。

中途由于各种原因终止辅修的,辅修费一律不予退还。

五、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997---2019920

报名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文科213

报名手续:

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修读双学位并填写《长春师范大学双学位教育申请审批表》以及盖有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公章的成绩单。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进修资格审查,合格后向文学院进行推荐。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名额,文学院组织选报考试并公布考试成绩与排名,按名次录取

报名电话0431-86168050   联系人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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