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飞速发展对复合型、应用型人才的需要,拓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及增强对社会的适应性,我院开展“汉语言文学(本科)”专业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相关事宜如下:
一、 招生对象及数量
长春师范大学无补考和重修记录、无学籍处理和纪律处分的非文学学士学位类本科二年级(2019级)在校生。为满足广大学生的学习热情,依据现有师资力量及办学条件,本专业2020年计划招50-60人。
二、主要课程
专业基础课: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写作、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外国文学等。
专业主干课:唐诗宋词鉴赏、中国现当代文学经典选读、20世纪欧美文学等。
三 学制、学分与学位
学业年限:二年。
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基本要求”规定的全部课程,达到 65 学分,其中课堂教学环节 59学分,课外单独设置实践教学环节 6 学分,符合毕业要求,颁发学位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及《长春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双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者,授予 文学 学士学位。
四、学费标准
汉语言文学专业双学士学位教育的收费严格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3055元/年。
中途由于各种原因终止辅修的,辅修费一律不予退还。
五、报名程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7日---2019年9月20日
报名地点:长春师范大学文科楼213室
报名手续:
在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申请修读双学位,并填写《长春师范大学双学位教育申请审批表》以及盖有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的公章的成绩单。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进修资格审查,合格后向文学院进行推荐。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名额,文学院组织选报考试并公布考试成绩与排名,按名次录取。
报名电话:0431-86168050 联系人: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