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招生选拔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与数量
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招生对象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我校在校四年全日制本科学生;
2.主修专业2021-2022学年度和2022-2023第一学期的课程考核全部合格且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
3.无纪律处分;
4.非中国语言文学学位类本科二年级(2021级)在校生。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报名时需提供《长春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申请表》以及盖有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公章的成绩单。
根据师资力量及办学条件,2023年文学院汉语言文学辅修专业计划招生100人。
二、选拔方式
报名人数低于招生计划人数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即可录取。报名人数高于计划招生人数时,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教师封闭出题。如果出现相同分数,且排位影响录取时,对分数相同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面试封闭出题。面试后按照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三、考试科目
汉语言文学知识与写作能力(1门)
四、录取形式
考试后,公布成绩与排名,按名次录取。名单公布在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网站及文学院公告栏。
本方案已经由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由文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31—86168135
13159576792
请已填写完报名系统的同学,将《长春师范大学辅修专业申请表》送至文科楼115室。
文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