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关于做好吉林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5]15号)要求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成立由学院院长、书记任正、副组长的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以文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以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对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成立以专职纪检员为组长的监察组,负责监督复试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复试、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以有效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2.根据本院学科专业设置情况,成立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教学(语文)、国际中文教育3个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专业的复试、面试及其他相关工作。每个工作小组设专家组长1名,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学术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担任,另含组员4人,由各专业业务骨干及研究生导师充任。复试小组的组成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详见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站。网址:
https://yjs.ccsfu.edu.cn/info/1008/264200.htm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缴费
(一)资格审查
到校参加复试考生,需在复试报到时完成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能参加复试,已经参加复试的,取消其复试成绩,不予录取。同时,在入学后不能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原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8:30-16:00
资格审查地点:文科楼(第6教学楼)223室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身份审查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审查
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学籍(应届生)、学历(往届生)未通过校验的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或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3.成绩审查
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印章)。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
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原件(需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印章或户口所在地街道、派出所印章)。
5.考生诚信复试审查
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提交原件。
6.其他补充材料审查
应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往届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可提供专家推荐信电子版及科研成果电子版等证明材料。
7.“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查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8.加分考生资格审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按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的联系方式与研招办建立联系,并按照要求上交相关证明材料。
所需表格,考生可自行到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ccsfu.edu.cn/info/1008/264200.htm 下载。
(二)缴费
考生需缴纳复试考务费180元,在资格审查后通过学校指定方式支付。支付方式另行通知。
四、复试时间、地点及形式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按照学校要求,本学院本次复试采用到校现场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安排时间、地点如下:
时间 | 地点 | 工作内容 | 考生专业 | 备注 |
2025.3.26 8:30-16:00 | 文科楼223 | 复试资格审查 | 所有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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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8 7:30-7:55 | 一教201 | 考生入场并进行身份核验,按考号入座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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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3.28 8:00-11:00 | 一教201 | 专业综合测试: 中国文学史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 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严禁携带手机及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入场,考前认真核对试卷 |
专业综合测试: 文学理论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专业综合测试: 古代汉语 |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
2025.3.28 12:30-12:55 | 文科楼116 | 进行身份核验并抽取面试顺序号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 抽取顺序号后原地候考 |
2025.3.28 12:30-12:55 | 文科楼108、109 | 进行身份核验并抽取面试顺序号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在文科楼108抽取顺序号后,1-20号原地候考,21-35号至文科楼109候考 |
2025.3.28 12:30-12:55 | 文科楼114 | 进行身份核验并抽取面试顺序号 |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 抽取顺序号后原地候考 |
2025.3.28 13:00-17:00 | 文科楼112 | 业务素质测试及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 在引导员引领下依次入场考试 |
2025.3.28 13:00-17:00 | 文科楼111 | 业务素质测试及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在引导员引领下依次入场考试 |
2025.3.28 13:00-17:00 | 文科楼113 | 业务素质测试及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 |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 在引导员引领下依次入场考试 |
同等学力加试时间、地点由学院视具体报名、上线情况,另行通知。 |
(二)复试形式
1.专业综合测试为笔试形式,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上表。
2.实践创新能力考核为口试形式,包括业务素质测试和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两部分内容,满分50分,其中业务素质测试占40分,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10分。测试内容为和专业相关的内容。成绩和评语由复试小组当场给出。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按照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进行,试题满分均为15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9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复试过程中均须携带准考证(可以再次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和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
五、总成绩核算及拟录取
复试后,各项考试环节均合格的考生,将其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计算公式: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成绩总分/2)×0.4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0.6+(复试成绩总分/2)×0.4
(二)拟录取
学校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参加调剂的考生总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第一志愿合格考生之后排序,由高向低顺序依次录取。复试单科未能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录取。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为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调剂复试
本次复试未招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按学校要求另行通知。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
六、监督和复议
(一)监督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对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当事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校研招办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工作组对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巡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有力。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加试分数线、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及拟录取结果等信息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公布。
(二)复议
考生对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申诉,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进行调查处理。
本工作细则由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负责解释,如与上级文件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长春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举报方式:
研招办:0431-86168862 邮箱:changshiyzb@163.com
纪监委:0431-86168982 邮箱:quyongheng@ccsfu.edu.cn
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