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通知(长师研字〔2025〕26号)》《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长师研字〔2025〕27号)》要求及《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研究生用于申请学位的创新成果审核标准》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25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及答辩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提交给学院相关管理人员。
联 系 人:白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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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5年5月7日